大學生(4000/12000)
有關一次用塑膠吸管的管制,環保署決定依照原先預告的方案執行,自108年7月1日開始,政府部門、學校、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、連鎖速食店等4類限制使用對象,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,但取得「生物可分解塑膠」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,不在管制範圍。至於預告草案允許使用塗佈、貼合塑膠薄膜吸管,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百分之十之規定,則予以刪除。而外帶的部分及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,未來將依實際使用情形進行評估併入下一階段實施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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